| 关于做好2009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申报及调整计划上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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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21 11:38 文章来源:梅州市外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各县(市、区)外经贸(经贸)局、项目有关单位:
接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办的通知,为做好我市2009年度中小资金的申报工作,根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商务部、财政部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资金拨付申请从10月10日起开放,已申报了项目计划并已实施的企业和团体项目组织单位,可开始在中小资金网络管理系统填报及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并将纸质申请表格及按要求需提交的相关资料送市外经贸局(规财科)审核。相关资料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项目计划申请表和资金拨付申请表按每个项目提供,同时每个申报单位提交一份企业注册登记表;
2、所有提交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提交的纸质材料统一A4纸格式,并按顺序装订;
4、提交材料中的外文关键条目应作中文翻译标注;
5、各单位对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2009年度资金项目计划调整期定于10月15日开始至12月31日,之前未申报,或原计划项目有较大改变需重新调整的项目,请在此期间补申报计划。同时请各单位按实际项目实施情况作计划调整申报。
为免影响你单位的资金额度使用,请将已申报了项目计划但确实无法实施,或需修改计划的项目作终止处理(在“项目申报”中选择该项目点击“终止”操作),如不作终止处理将计算作已使用的资金额度。
三、计划调整项目的拨付申请将在资金管理部门审核并在网络管理系统公示后开始,时间另行通知;2009年度所有的项目资金拨付截止日期预计为2010年1月31日。
另上年度出口额超1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可在广东省外贸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申报“广东省出口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址:www.gdwjmzj.org.cn。
请各有关中小企业抓紧时间申报。同时,请各县(市、区)外经贸(经贸)局尽快通知属地相关企业按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梅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200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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